新《商标法》修改拟引入“商标使用承諾及情況說明” 點擊在線咨詢
爲了着力解決商标“重注冊、輕使用”問題。新一輪《商标法》及其實施條例修改拟引入商标使用承諾和存續期間主動提交使用情況說明制度,拟增加商标依職權撤銷規定。因此,筆者建議商标持有人一定要注意規範使用商标,保留好規範的商标使用證據。
國家知識産權局關于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02321号(政治法律類185号)提案答複的函
回函内容節選
關于“強化使用義務和權力邊界”
繼續強化商标使用義務,在堅持現有注冊制度的基礎上彌補其缺陷,着力解決“重注冊、輕使用”問題。
一是完善商标使用概念,突出使用的基礎地位。
二是在保留原有撤三制度的基礎上,研究引入商标使用承諾和存續期間主動提交使用情況說明制度的可行性。
三是拟增加商标依職權撤銷規定,對于商标注冊人未履行使用承諾、未依法提交使用情況說明、以及不正當行使商标專用權等情形,可以依職權撤銷其注冊商标。
關于“适應技術飛速發展新形勢”
不斷順應科技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努力爲市場主體提供更大便利。
一是更新理念,優化商标法體系結構,完善立法宗旨,突出産權保護,将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高質量發展作爲制度目标。
二是助力商标行業數字化轉型升級,研究完善電子申請、電子送達、電子證據、電子注冊證、電子文書、電子檔案相關規則,推進業務辦理電子化、便利化。
三是加強互聯網環境下的商标專用權和馳名商标保護,打擊“傍名牌”“搭便車”等妨礙公平競争的行爲。
四是支持商标品牌建設,更好服務國家、地方和産業發展;加強商标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引導和促進商标信息有效利用。五是适應機構改革後政府部門職能變化,明确知識産權主管部門和執法部門職責義務,提升商标領域協同治理能力。
百利來提供國際知識産權服務,專業緻力于全球商标注冊、商标變更轉讓續展、商标評審等确權維權業務及全球版權登記等配套服務,歡迎聯系
最後更新時間:2022-09-14 閱讀:1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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